实验(训)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日期:2025-12-1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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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一、各实验(训)指导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防实验(训)过程中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及设备事故的发生。

二、验(指导教师要根据实验(教学要求和计划,提前进行实验(前的准备工作。指导教师在每门实验课的首次课上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和规范教育,宣读《桂林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桂林信息工程职业学院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桂林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三、实验(训)指导教师要认真备课、预做实验;提前10分钟进入实验室,做好课前准备工作;要认真检查所用设备的安全性及完好性,及时消除设备、工具的事故隐患。

四、实验(训)指导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大纲,注重对实验(训)设备、实验(训)内容、方法等技术的研究与实践

五、实验(训)期间要坚守岗位并充分履职,不得离岗、串岗,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得提前下课

六、指导教师应不断巡视学生的实验(训)进程,认真负责指导学生操作,耐心、细致的解答学生的问题。并应向学生强调实验(训)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实验顺利进行。

七、因操作失误而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及保管不当造成仪器和工具的丢失,应严格参照实验设备器件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执行。

八、实验完毕,教师应检查学生实验数据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应要求重做。此外,教师应督促学生整理好仪器设备,经教师检查允许后学生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每次实验结束要确保学生将实验(设备恢复到正常状态,督促学生清点并保存好各自的工具,按6S要求指导学生整理好实验现场、认真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和《设备维修维护记录本》及《耗材使用记录本》

桂林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实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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