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阅览规定
日期:2025-03-13 作者: 来源:图书馆 浏览量:19
一、阅览室所藏的报刊文献,仅供本校教职工和学生读者室内阅览。
二、读者除自带书刊、笔记本等学习用品外,其它物品可放置储物柜保存。
三、室内报刊有读者自行取阅,阅毕请放回原位。
四、读者如需复印文献,需办理借出手续,复印后请将报刊还回。
五、爱护室内卫生,严禁在室内吃食物,扔纸屑等。
六、阅览室内严禁吸烟。
七、保持室内肃静,严禁在室内使用通讯工具,提倡文明阅读。
八、爱护报刊。凡污损、撕毁、盗窃书刊等行为均属违纪,如发现违纪现象则按《图书馆书刊赔偿制度》,予以赔偿处理。
九、本规定由图书馆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