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补充图书馆馆藏资源,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本馆捐赠图书资料,为规范管理所有的捐赠图书及其它载体的文献资料,结合我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接收捐赠图书资料范围
(一)接收捐赠图书资料条件
1.所捐赠图书资料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完整、健康向上。
2.所捐图书资料须符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学术和收藏价值、符合本校学科、专业设置和教学科研范围。
3.所捐图书资料须符合大学生的阅读需求。
4.所捐图书资料为国内外正式出版物,但也酌情接受一些有较高学术价值以及较高入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或资料。
5.所捐图书资料为本馆尚未入藏,或虽有入藏但复本不足。
6.所捐图书资料品相基本完好。
(二)不接受捐赠图书资料范围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图书资料。
2.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悖的图书资料。
3.破损或勾画严重的图书资料。
4.内容陈旧,不具备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
5.多卷本中不成套的书刊。
6.小于32开本、活页书、袋装书、薄册、随书有附件但非盘、页码少于49页等图书(有特别需要除外)。
7.报纸或期刊(符合本校专业需求的期刊且年度卷册完整的期刊除外)。
第二条 受赠图书资料管理
(一)捐赠图书资料送达本馆后,本馆即拥有对该图书资料的所有权和处理权。接收的图书资料由本馆工作人员登记、筛选、查重,符合图书馆入藏标准的图书资料,加工入藏各库或设专柜陈列。
(二)图书资料加盖捐赠章,注明捐赠日期、捐赠单位或个人姓名。
(三)图书馆向年度捐赠图书累计达100册以上的捐赠人授予荣誉证书。
(四)对于不符合入藏标准的捐赠图书资料,图书馆有权在不知会捐赠者的情况下,以适当方式自行处理,均不退还。
(五)盗版及残旧的图书资料直接淘汰。
第三条 图书馆受赠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受赠地点:桂林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图书馆
(二)联系方式:0773-3160053
(三)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永福县木兰街7号桂林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图书馆 邮编:54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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